2013年某婦收到來自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書函,指她因投資借貸欠款需償還。
婦人以為是詐騙集團偽造的,不予理會。事後法院經聲請準備強制執行婦人財產。
假法院公文,真支付命令:
詐騙集團先以法院名義連續寄發假造公文給A先生,幾次之後,A先生即不加理會;
詐騙集團再以假文件向法院聲請核發真正有效的支付命令,A先生收到後以為一樣是假公文,
沒有在20日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,支付命令取得判決效力,再依此申請「強制執行」。
拍賣A先生的房子給詐騙集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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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訴訟法在督促程序中設計了支付命令,希望可以迅速的讓債權人拿回錢,
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,如果沒有異議,就表示默認及同意支付命令的內容。
如果覺得有問題或是根本沒這回事,在收到的20天內就必須趕快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只要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,法院只會審查「形式」上之證據,
不會「實質」審查是否真有此債權,而是由收到支付命令的債務人聲明異議表示反對。
因此只要債權人提出聲請,不需要調查事實或提出證據,法院就會替他寄出支付命令狀,
上面指明債權人請求的內容及範圍,並要求債務人給付。
總之,為了求快,在法院只有形式上的審查,不會判定「債權人是否有借據等證明」,
只要聲請的條件通過,支付命令就會寄給債務人,只有債務人在20天期間異議,
才會轉而進入訴訟程序,也就是法院才會認真就個案事實裁判。
要是收到詐騙的支付命令了怎麼辦?
1、可先打電話165防詐騙專線或110向警方報案查證確認,或直接打到法院查證。
2、向法院聲明異議:
提出異議不需要任何證據及律師,只要下載民事異議狀範本交給法院,
支付命令就會失效,然後雙方就會進入訴訟程序。
2015年1月13日立法委員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呼籲盡快修正相關規定,
以免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兇,並提出民事訴訟法第514條及第521條修正草案、
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4條之4及第12條修正草案及實際案例說明
支付命令異議狀,在第99項
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assist/assist03/assist03-01.asp
參考資料:
東森新聞雲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120/317977.htm
支付命令制度之訴訟權保障-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
http://www.npf.org.tw/post/1/14329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
http://police.gov.taipei/ct.asp?xItem=7237952&ctNode=45816&mp=10800d
天上掉下來的支付命令 - 「臺北e大」學習論壇 - 臺北市政府
http://welearning.taipei.gov.tw/modules/newbb/viewtopic.php?post_id=138767
高雄市左營區公所
http://kcgtdo.kcg.gov.tw/magazing/list.php?detid=66
【強制執行程序】支付命令能否作為執行名義? - 聯晟法網
http://www.rclaw.com.tw/SwTextDetail.asp?Gid=1647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http://pcd.judicial.gov.tw/?struID=3&cid=37
法律信箱:3個月未送達支付命令即失效| 蘋果日報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0117/35584629/